克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厦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工业集群评价细则》。。
凭证细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应对本区中小集群的特色和主导工业举行摸底和定位,,将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中小集群列为培育工具,,围绕提升中小集群主导工业优势、引发中小集群立异活力、推进中小集群数字化转型等六个方面开展中小集群培育事情。。中小集群认定后有用期为三年。。
细则指出,,中小集群认定后,,其运营单位可享受一连三年的市级财务资金支持,,凭证首年100万元、第二年最高60万元、第三年最高40万元举行拨付。。其中,,首年直接一次性拨付100万元,,后续两年凭证上一年度的绩效审核效果给予津贴,,审核凭证打分制,,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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