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周全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情的安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偷袭战,,,,,,切实反应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代各相关应急工程(以下简称“应急工程”)人工费的转变,,,,,,阻止工程结算纠纷,,,,,,维护参建各朴直当权益,,,,,,我局凭证应急工程人工费转变情形,,,,,,上调应急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应急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上调至1.5805。。。。。。
二、应急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与《福建省修建装置工程用度定额》(2017 版)及现行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应急工程须由市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内设机构或区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除此之外的我市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凭证《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代宣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计价划定的通知》(厦修建〔2020〕31号)要求执行。。。。。。
四、本通知自觉文之日起执行,,,,,,自9月12日起我市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的应急工程同时适用。。。。。。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9月20日
(此件自动果真)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9月20日印发